帮群众排忧解难
本就是民警职责所在
(资料图)
可就在今天
一名男子在民警帮其找回
“丢失”半个月之久的摩托车后
执意要“送钱”给民警以示谢意
这什么情况?
快跟小编来一起看一下
前情回顾
6月1日晚,西二镇的吴先生驾驶摩托车与好友一起到弥勒城里喝酒娱乐,酒过三巡后的吴先生人醉心不醉,牢牢记住了公安民警平日里进村入户普法宣传时说过“喝酒不开车的”,于是,其将摩托车手动推至小古城村子停放,打算等次日酒醒后再来将车骑回家。不料次日吴先生酒醒后却“断片”了,完全忘记了停车地点,经过半个月的寻找未果后,吴先生携家人于6月16日到吉山派出所报警求助。
了解情况后,民警联想起,几天前小古城村魏村长曾向其反映:其看见一辆摩托车停放在小古城村多日仍无人来骑,民警随即驱车带领吴先生一家赶往小古城村。经核对身份证、行车证及车架号,魏村长所说的摩托车正是吴先生的。
原来,魏村长在巡村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很多天,担心车子被盗或是被撞倒伤到人,便将车子推到家中暂代保管,并及时向社区民警说明情况。
看到寻找多日未果的摩托车,吴先生对民警和魏村长连连道谢,并朴实地提出要“送钱”以表感谢,民警当即婉拒并提醒道“喝酒不开车的意识很好,但是下次还是尽可能把车子停在显眼并且有监控的地方,避免被盗窃造成损失。”
来源/弥勒警方
总编/杨锐 责编/刘勇 值班编辑/孔德云 编辑排版/邱少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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